老年代步车价格便宜,出入方便,并且不用挂牌考证,深受老年人所爱。近年来,这种车驾驶上路的越来越多。存在占用机动车道、不遵守交通规则等许多安全隐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者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大量的老年代步车在时速、车重等多项指标超出非机动车标准,但又有别于机动车装备,因此老年代步车定性存在争议。相关部门在管理过程中非常棘手,管也不是,不管也不是。这样为交通管理带来极大困扰,也易引发交通事故。为此建议: 一、相关管理部门制发文件,明确界定老年代步车的性质,出台有关生产技术标准等,明确使用范围。工商、质检等部门要加强对老年代步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监管,对符合规定的老年代步车实行牌照管理。 二、加强宣传,让大家增强道路交通安全意识,知晓老年代步车的不合法性、不安全因素等,引导大家购买安全许可的车辆,完善相关手续,做到合法上路。 三、加强监管,规范老年代步车驾驶上路的行为,对没有牌照上路的驾驶者要依法追究法律责任。驾驶者必须考取相关驾照,做到有证有照才能上路,没有驾照上路行驶应按无证驾驶论处。(旺苍县政协 张至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