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政协2014年教育改革建言献策会议的安排,下面我就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在促进全省基础教育均衡发展所做工作和对策措施,向各位代表做如下汇报。
一、确保基础教育优先发展
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我省教育事业发展,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近年来,全省各级财政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教育法》、《义务教育法》的规定,不断加大投入力度,教育支出已成为我省财政最大一笔单项支出,基础教育支出也成为教育支出中的大头。根据财政决算数据,2008—2012年(暂无2013年数据)全省财政教育支出总量为3040亿元,相当于上个五年的847亿元的3.6倍。2012年全省财政教育支出完成993.2亿元,比2007年的292.9亿元增加700.3亿元,增长2.4倍,五年递增速度27.7%,教育投入达到法定要求,大大高于同期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幅度。
2012年全省财政基础教育支出为753.5亿元,占全省教育支出的75.9%。通过各级财政部门逐步加大投入,学前教育发展纳入了财政支持重点范畴,一系列扩容、减负政策措施推进实施,“入园难”和“入园贵”得到初步缓解;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全面建立,“三免一补”政策实现城乡全覆盖,“老少边穷”地区农村义教学生全部享受了营养膳食补助,义务教育学校尤其是农村义教学校的办学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在全国率先以省为单位全面实行了中职免学费,中等职业教育获得快速发展;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普通高中办学条件得到改善;从幼儿园到高中阶段的多层次助学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我省基础教育优先发展、均衡发展战略得到全方位贯彻落实。
(一)支持学前教育发展。一是针对学前教育“入园难”问题,从2011年开始,通过支持利用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依托农村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和支持新建、改扩建城乡公办幼儿园等方式,努力扩大学前教育学位资源。2013年,投入中央和省级资金11.8亿元,支持各地利用闲置校舍改建农村幼儿园58.8万平米,增设3704个农村学校附属幼儿班,新建和改扩建223所城乡公办幼儿园(不含发改委项目)。二是针对“入园贵”问题。从2011年秋季学期起,对普惠性幼儿园的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资助面为在园儿童的10%),每人每年减免保教费1000元;从2013年秋季学期起,把民族地区幼儿园资助面扩大到100%,每人每年减免保教费600元。2013年投入省级资金0.97亿元,资助贫困、孤残在园儿童约40万人。三是扶持公益性、普惠性城市和民办幼儿园发展。从2011年起,各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对普惠性、公益性民办园和城市幼儿园的发展予以奖励扶持。四是建立我省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基本制度。从2012年起,按照“工资全保、公用适量、收费补充”原则和预算内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标准为每生每年不低于50元的标准,由各地自行建立公办幼儿园经费保障基本制度,保证本地区公办幼儿园的正常运转。
(二)促进义务教育发展。一是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实现城乡全覆盖。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各级财政每年投入约70亿元,对全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除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对贫困寄宿学生发放生活补助,进一步减轻义教阶段在校学生家庭经济负担。二是实施农村义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2013年下达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14亿元,继续对117个“老少边穷”县的40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提供营养餐;从2013年秋季学期开始,省级财政每年投入约0.8亿元,将民族地区60个县的县城义教学校在校学生纳入营养餐试点范围。三是进一步改善办学条件。2013年,中央和省级财政投入约25亿元,继续从义务教育阶段薄弱学校改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食堂建设、化解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大班额等方面入手,改善农村义教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四是支持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从2011年起,我省每年安排资金5亿元,实施新一轮民族地区教育发展十年行动计划,从校舍建设、民族地区教师周转房建设、发展远程教育、发展寄宿制教育和小农场建设等方面支持民族地区教育事业发展。从2013年春季学期起,安排省级补助资金0.59亿元,对我省海拔在2500米以上(含)的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发放取暖补助。
(三)推进普通高中教育发展。一是从2010年秋季学期,按照全省平均30%的资助面,对普通贫困高中在校学生发放生活补助,每年安排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约6亿元,资助普通高中贫困在校学生45万人。二是从2011年开始,中央每年投入0.88亿元,实施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普通高中改造计划,促进普通高中教育均衡发展。
2014年,我们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为突出办好群众急需急盼解决的热点问题,在继续执行原有财政支持教育发展政策的基础上,将4项教育政策列入了19件民生实事中加以重点推进。一是计划安排2.68亿元,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免除我省义务教育阶段800万名在校学生作业本费,将“两免一补”扩大为“三免一补”,实现义务教育全免费。二是计划安排2.72亿元,从2014年春季学期起,按照30%的贫困面计算对全省45万名家庭经济困难高中学生免除学费。三是计划安排10.89亿元,新建、改扩建400所城乡公办幼儿园,扶持一批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幼儿园;减免38万名贫困家庭及民族地区家庭幼儿保教费。四是计划省级安排0.59亿元,继续对海拔2500米以上的高海拔民族地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施取暖补助政策。同时,我们将按照教育优先、促进均衡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投入力度,继续支持全省基础教育事业发展。
二、加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
每年,各级财政都设立了专项资金,投入专项资金约2亿元,支持全省开展教师“国培计划”、省级培训等工作的开展,不断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除国家开展的特岗教师计划和免费师范生工作外,从2013秋季学期开始,我省启动实施四川省免费师范生工作,每年招收培养定向免费师范生2000名,定向免费生毕业后,按照培养协议的约定,到指定的边远农村基层学校任教一定年限,培养费用由省级财政全额负担,一年需投入专项资金2200万元。同时,近年来中央和省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并设立专项资金,改善在教师的福利待遇和生活条件。一是从2006年春季学期开始,将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纳入了公共财政保障范围。从2009年起,各级财政共同投入,建立了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保证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的平均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的平均工资水平。二是从2011年开始,中央和省不断加大投入,支持各地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工作,为包括“三区”在内的广大农村地区任教教师提供生活保障。三是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我省从2013年开始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对选派到“三区”支教的教师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的标准,发放工作补助、补助交通差旅费及购买意外保险费。
2014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我省拟开始实施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由省、市、县财政共同投入,对在集中连片特困的在编在岗教师和支教教师发放生活补助。
三、推动农村边远地区教育加快发展
针对我省农村边远地区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较城市相对落后的现状,中央和省级财政对农村边远地区的教育事业发展,在财政投入方面予以了倾斜支持。一是从教育转移支付资金的分配来看,我们在分配各类教育资金时,如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校舍维修改造、学前教育改扩建等项目,无论是在投入力度、补助标准上,对农村边远地区都予以了倾斜支持,做到了“统筹兼顾、分类指导、区别对待”。二是从教育发展的支持政策上来看,考虑到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较城市相对落后的现状,中央和省在设立教育投入政策时,将重心都放在了农村地区,如农村闲置校舍改建幼儿园、农村学校增设幼儿园附属班、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农村义教和普通高中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义教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和食堂建设工程等,都是针对农村边远地区出台的投入政策,体现了对农村边远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倾斜支持。
关于教育信息化建设问题,我省市、县各级财政已按相关要求,对同级学校的信息化建设予以了支持。2014年,按照中央统一部署,我省将启动实施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以及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建设工作,届时,各级财政将按照相关政策,统筹有关资金,对学校信息化建设予以支持。
四、扶持民办教育发展
各级财政部门切实贯彻《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委、省政府的有关文件精神,积极支持民办教育发展。一是对民办学校学生实行与公办学校学生同等的各类教育资助政策;二是将民办院校纳入中央和省级政府有关办学条件建设类项目的申报和扶持范围;三是设立了民办教育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民办学校发展。四是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在公共教育服务方面,已经探索或启动了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具体是:从2011年秋季学期开始,我省各级财政设立了支持民办学前教育发展以奖代补资金,向举办公益性、普惠性幼儿园的民办机构购买学前教育服务,市、县财政按其实际接收入园儿童数、办园效果为依据计算拨付奖补资金;从2006年春季学期和2008年秋季学期开始,向按不高于同类公办学校收费标准接收农村或城市义教适龄学生的民办机构购买义务教育服务,省财政在向各地计算分配中央和省级补助资金时,省教育厅提供的在校学生人数,已经包含上述民办学校在校学生人数。具体由市、县按其实际接收学生人数和公办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计算拨付公用经费补助资金;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向接收符合免费政策政策中职学生的民办机构购买中职教育服务,市、县财政按其实际接收学生人数和免学费标准计算拨付免学费补助资金。
2014年,省级民办教育专项资金将提高到2000万元,同时我们将在政策制度内对民办学校继续给予资金上的扶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