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是国计,也是民生。省委编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始终着眼服务民生,坚持把保障义务教育事业发展作为机构编制工作的重点,通过科学调配、合理使用教育编制资源,着力为全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更好的机构编制保障和服务。
省委编办事业机构编制处副处长罗八和在会上介绍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情况。365体育注册记者祝齐攀摄
一、积极作为,科学配置中小学教职工编制资源
省委、省政府和省委编委对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调整及日常管理工作一直高度重视,从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初次核定到每一次动态调整,始终坚持与基础教育发展需要相适应、与财政承受能力相适应、与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相适应等基本原则,促进基础教育特别是义务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制定标准体系,综合分析合理核编。《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央编办、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制定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4号)下发后,我省结合实际,及时制发了《四川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试行办法》(川府办发电〔2002〕46号)。根据中央关于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总体要求,逐步实现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在2011年的编制动态调整中,县镇和农村学校均采用县镇标准。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按基本编制、特殊教育编制和附加编制三项进行测算调整。基本编制以教育厅提供的公办普通中小学(不含职业中学)在校学生数为基数,按比例核定。同时,为了更好地把握全局、预测需求,还对21个市(州)1985年以来历年的出生人口进行分析研究,测算出各市(州)中小学生数量及结构变化趋势,为科学核编提供了可靠基础。特殊教育学校按师生比1:3.5标准测算核定。附加编制既综合考虑我省民族地区、盆周山区和平原地区不同的地理、交通、通讯等特点,也考虑发达、欠发达和贫困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和财政承受能力,更对中央编办发〔2009〕6号文件规定的多种特殊因素确定一定比例的弹性系数予以充分考虑,比如,对民族地区教职工编制给予重点倾斜照顾。目前,经过首次核编和多次调整,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数为637725名。
(二)创新工作方法,促进核编科学合理。一是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结构调整、有增有减”的原则,省委编委在2003年全省中小学首次核编时决定,此后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每两年动态调整一次(2005年后改为每三年调整一次),截至2011年,共进行了4次核编和调整,总量上逐年增加。各地机构编制部门针对城镇学校大量接收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和不同学段学生规模变化等情况,统筹调整和使用本地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二是逐步改进核编办法。注重加强调研,充分听取和吸纳各地、各部门的建议意见,使核编工作更加科学合理,更加符合各地实际。例如,为避免经济不发达的地方造成越“穷”的地方编制越少的现象,取消了“财政转移支付系数”作为核编参考系数;综合考虑课程改革、民族地区双语教学、寄宿制学生增多、边远山区教学点分散等各种因素,在核定附加编制时予以充分体现。
(三)规范编制管理,优化资源使用效益。一是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全面实行实名制管理、用编申报等制度,严禁挤占、挪用和截留编制等情况发生,确保专编专用。二是与教育、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密切配合,督促各地足额配备专任教师,坚决纠正有编不补另行聘用编外教师、非教学单位长期借用教师、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问题,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以保证编制资源有效、充分利用。
二、积极探索,不断完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保障
经过多次的调整完善,全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基本能够满足中小学教育教学工作需要,但在调研中我们也发现我省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仍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教职工队伍仍存在学科、学历、地域分布等结构不合理,需要进一步改善。二是民族地区、偏远山区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仍然偏紧,仍部分存在代课教师、“大班额”等现象。三是尽管中央编办发〔2009〕6号文件已经将农村中小学编制标准提高到县镇标准,但与城市标准比仍有差距。下一步,我省将针对上述问题尤其是民族地区、边远山区存在的问题,在国家政策范围内尽快调整完善。
(一)进一步调整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中央编办发〔2009〕6号文件将国办发〔2001〕74号文件规定的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调高至县镇中小学标准,促进了农村中小学教育的发展。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和党的十七大关于“优先发展教育,优化教育结构,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战略构想和教育公平原则,建议统一城市、县镇、农村中小学教职工基本编制标准,即城市、县镇、农村义务教育中小学教职工基本编制标准全部按城市标准执行,并向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远山区和艰苦地区农村学校倾斜。
(二)进一步研究完善民族地区和山区农村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核定办法。民族地区和山区农村中小学具有学生数量少、交通通讯、资源保障条件差等特点,尤其是小学阶段难以普遍实行寄宿制教学管理,严格按师生比核定编制难以满足基本教学需要。建议研究适合民族地区和山区农村学校特点的核编办法,并按核定的编制数全部纳入中央财政转移支付,从财力上确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