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事业单位量大人多、知识密集,据2013年国家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年报统计,我省各类教育事业单位有12522个,正式职工721641人,分别占全省事业单位的20.7%和55.7%,是我省事业单位的大头,也是深化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重点。在教育事业单位的正式职工中,教师为主体的专业技术人员达93.9%,所以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关键在教师。近年来,省人社厅始终坚持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通过突出工作重点,采取有力举措服务教师队伍建设,助推我省教育事业发展。
省人社厅副厅长徐毅在会上介绍全省教师队伍情况。365体育注册记者祝齐攀摄
一、加大政策支持,构建引才通道
结合教师队伍特点,配合教育等部门,近年来先后研究制定了免费师范生教育培养、加强藏区教师队伍建设、省属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等政策。特别是为提高招聘补充教师的质量、提高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的科学性、针对性,2012年会同省教育厅印发了《教育公共基础笔试和复习大纲》,规定从当年7月1日起,包括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内的全省中小学校招聘教师公共科目笔试统一使用的《教育公共基础笔试》,不再按通用的《综合知识》大纲组织公共科目笔试。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确定新增民生工程项目,会同省教育厅等部门研究印发了《关于开展免费师范生培养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从2013年起通过定向招收、定向就业的方式为我省重点培养补充一批农村义务、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师政策。去年以来,我厅又配合省委组织部、省教育厅等部门,研究印发了《关于激励引导教育卫生人才服务基层的意见》(川委办〔2014〕7号,以下称7号文),进一步提出了激励引导教育人才服务基层、加大老少边穷地区县和全省乡镇教育事业单位引进人才的8条具体举措,给予全省乡镇义务学校和幼儿园、“四大片区”贫困县中小学、和幼儿园直接考核招聘补充音乐、体育、美术小科教师特殊政策。通过上述支持政策,构建了基层学校、尤其是藏区、贫困县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补充教师的绿色通道,提升了我省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针对性和科学性,从政策上积极支持我省教师,特别是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建设。
二、实施岗位设置,优化人才结构
按照国家要求,目前事业单位均已实行岗位管理和聘用制度。在研究设计我省岗位管理相关制度时,针对教育行业特点,我们会同教育部门,研究制定了高等学校、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等教育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工作的指导意见,对不同类型、不同办学层次的教育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进行了细化:着力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岗位结构比例,提高教师比重,将普通初中教师岗位设置学校岗位总量的85%以上,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5%;将普通小学教师岗位设置为学校岗位总量的90%以上,管理岗位、其他专业技术岗位和工勤技能岗位一般不超过10%;将中高级岗位设置向教师队伍倾斜,规定义务教育学校的中级岗位统一设置为35—45%,将普通初中高级岗位设置为10—15%,高于全省平均比例,同时在普通小学设置了1—5%高级岗位。通过上述举措,既妥善解决了岗位管理“入轨”中的问题,又优化了教师队伍结构,为促进我省教育的优质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人才制度保证。
三、强化基层补员,促进教育均衡
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我厅积极指导市(州)政府人力资源部门会同教育行政部门,用足用好政策,在核准的岗位空缺内加大基层招聘补充教师力度。据相关统计,我省教师空编率目前仅在6%左右,其中仅2010至2012三年,全省县级及以下中小学就招聘教师5.03万人,占全省县及以下事业单位新进人员总数的50.43%。在今年的省委7号文中,明确要求各地根据当地教育事业单位工作需要,在单位核准的岗位总量和相应类别岗位空缺内,通过考试、考核公开招聘的方式,加大空岗补员力度,抓紧充实急需紧缺工作人员,并在3年内基本补齐空缺岗位,以后出现空岗及时补充;大幅度放宽了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考核招聘音乐、体育、美术教师的学历条件,并规定按此考核招聘的基层教育事业单位的人员,工作不满5年一律不得调动。
四、借力职称改革,拓宽发展空间
我们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并结合我省实际,以中小学教师系列为抓手,针对不同层级、不同岗位细化完善评价标准和破格条件。从2011年底至2013年6月,按照人社部、教育部要求,我省在攀枝花、泸州两市开展了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试点,两市690所中小学,共39071人名专任教师顺利实现了职称过渡。
五、建立激励机制,提高工资待遇
我厅采取措施,通过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积极做好教育类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实施工作,努力提高教师的工资待遇。一是率先实施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的具体措施,也是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重要内容。从2009年1月1日起我省义务教育学校实施绩效工资,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省政府专门下发了《关于四川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的实施意见》,切实保障了义教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对于依法保障和改善义务教育教师的工资待遇,吸引和鼓励各类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促进教育事业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二是全面推进包括高校在内的其他教育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工作。按照“分类指导、分步实施、因地制宜、稳慎推进”的工作方针,我省其他教育事业单位从2010年1月1日起实施绩效工资,实现了绩效工资政策全覆盖,建立健全绩效考核制度,切实保障了其他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收入待遇。我省在提高机关津贴补贴水平时,同步同幅度提高教育事业单位教师工资待遇。(据统计,目前全省高等教育学校年人均工资水平6.7万元,比全省公务员年人均工资5.21万元,高1.49万元。其中省属高校人均绩效工资水平为6.68万元,比省直机关津补贴水平高2.6万元)。三是加大对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教师工资待遇的倾斜政策。首先是艰苦边远地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高定1–2档;其次是在基础性绩效工资中专门设立了农村学校教师补贴项目,主要体现向农村学校教师工资待遇的适当倾斜,要求根据农村学校的艰苦程度适当拉开差距;最后是加大绩效奖励力度,逐步提高基层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的工资待遇,今年1月省委办公厅下发的7号文明确规定:积极开展增加“四大片区”贫困县教育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总量试点,专项奖励乡镇教育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根据不同工作绩效、不同艰苦程度确定发放档次,不搞平均分配。
六、妥处代课教师,解决历史问题
为掌握我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代课教师问题,我厅于2011年通过实地调研、统计调查等方式,对全省中小学编制、岗位空缺、代课教师等问题进行了调研。根据调研的情况,向省领导写出了专题报告,对调研中发现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存在的有编不补、大量使用代课教师问题提出了切合实际的解决办法,得到了省领导的高度重视和肯定。同时我厅于2011年7月配合教育厅,召开了全省市州教育、人社部门“两基”迎国检教师队伍建设专题工作会,对解决代课教师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明确工作主体,尽快采取措施。2013年,我厅又与省教育厅联合下发了落实被辞退代课教师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各地稳妥解决代课教师遗留问题。
七、下一步打算
今后,我们将按照职能,从以下三个方面继续支持我省教师队伍建设,将我省建成教育强省。
一是继续指导各地各部门认真落实、用足用好省委7号文等支持政策,采取多种方式积极稳妥引进基层教育事业单位急需的教师等专业技术人员。
二是结合国家深化教师职称制度改革,健全向基层、少数民族地区、贫困地区倾斜的职称优惠政策,进一步研究完善中小学校岗位管理制度,拓宽各级教育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空间。
三是按照国家部署,结合事业单位分类改革,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完善教育事业单位教师收入分配激励约束机制,逐步提高学校教师工资待遇,提升教育事业单位对社会人才的吸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