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月26日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通过,2016年1月27日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确认)
根据中共中央文件精神,晏永和同志因任职年龄到限、杨兴平同志因工作需要,本人请辞,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同意晏永和、杨兴平2名同志不再担任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副主席职务。政协四川省第十一届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予以确认。